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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创伤骨科杂志 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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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刊物性质


《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是由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创伤骨科专业学术期刊。国内刊号为CN 11-5530/R,国际刊号为ISSN 1671-7600。月刊,每月15日出版。本刊以骨科、创伤外科及相关学科的临床、教学和科研人员为读者对象,着重报道创伤骨科的临床研究,介绍新理论、新业务、新技术、新进展,同时兼顾创伤骨科基础研究与研究生培养,报道最新的研究成果,关注临床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开展学术讨论。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及时报道我国创伤骨科领域临床与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和国际最新动态,促进国内外同行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征稿范围


本刊欢迎临床研究、微创骨科、基础研究、研究进展、综述、临床报告、研究简报、病例报告、学术争鸣、单位推介、名人名家、书评、会议记要、国内外骨科学术动态、医学见闻等类别的稿件。院士论坛、专家论坛、述评、AO论坛、Progressin Orthopaedics&Traumatology in China及骨科教程(继续教育)主要为约稿。


三、对稿件的要求


1.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标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2.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271269)”。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隔开。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3.题名: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4.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附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5.摘要:论著与基础研究须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每个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加连字符)、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作者应列出前三位,三位以上加“et al”;前三位作者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SU Yong-gang*, WANG Jun-qiang, LIU Wen-yong, et al. *Department of Orthopaedics and Traumatology, Jishuitan Hospital, Beijing 100035, China”。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6.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7.统计学方法


①统计学符号:按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排印。常用:a.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中位数仍用M);b.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c.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x;d.t检验用英文小写t;e.F检验用英文大写F;f.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g.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h.自由度用希文小写υ;i.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


②研究设计: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分为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告知具体的设计类型,如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告知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③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x±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


④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对于定量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资料所具备的条件和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于定性资料,应根据所采用的设计类型、定性变量的性质和频数所具备的条件及分析目的,选用合适的统计学分析方法,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对于回归分析,应结合专业知识和散布图,选用合适的回归类型,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以便对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和多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全面、合理的解释和评价。


⑤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不应说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差异;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多个均数之间两两比较的q检验等),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χ2=4.68,F=6.79等);在用不等式表示P值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选用P>0.05、P<0.05和P<0.01三种表达方式即可满足需要,无须再细分为P<0.001或P<0.0001。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8.名词术语: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


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病名、试验、综合征等,人名可以用中译文,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可以用外文,但人名后不加“'s”。例如:Babinski征,可以写成巴宾斯基征,不得写成Babinski's征,也不写成巴宾斯基氏征。


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例如:DNA、RNA、HBsAg、PCR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西文缩略语不得拆开转行。


9.图表:原稿中每幅图表单占1页,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线条图应墨绘在白纸上,高宽比例以5∶7为宜。以计算机制图者应提供激光打印图样。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上,不要直接写在照片上。每幅图的背面应贴上标签,注明图号、方向及作者姓名。图片不可折损,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它刊者,应注明出处。电子版图片建议采用.jpg格式,彩色照片分辨率最小值为350 ppi(像素/英寸),黑白照片图为300 ppi,线条图不低于800 ppi,图像尺寸大小为5×7 in(127mm×178mm)。


10.计量单位:执行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1·min-1的形式。应尽可能使用单位符号,也可以与非物理单位(如:人、次、台等)的汉字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如:次/min。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果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与旧制单位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参量及其公差均需附单位,当参量与其公差的单位相同时,单位可只写1次,即加圆括号将数值组合,置共同单位符号于全部数值之后。例如:“75.4 ng/L±18.2 ng/L”可以表示为“(75.4±18.2)ng/L”。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A”为斜体。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关于血压计量单位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凡是涉及人体及动物体内的压力测定,可以使用毫米汞柱(mm Hg)或厘米水柱(cm H2O)为计量单位,但首次使用时应注明mm Hg或cm H2O与kPa的换算系数(1 mmHg=0.133kPa,1 cmH2O=0.098 kPa)。


11.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5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71,329.476,56”应写成“71329.47656”。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cm×3cm×5cm,不能写成4×3×5cm3。


12.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引用文献(包括文字和表达的原意)务请作者与原文核对无误。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它文献可选择标注。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


四、投稿要求


1.文稿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文稿应资料真实、数据准确、论点鲜明、结构严谨、文字精炼,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讲座、综述等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摘要、图表及参考文献),短篇论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超过1500字。


2.推荐信:来稿需附单位正式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并加盖公章。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稿件上盖章无效。通过邮局邮寄到编辑部即可。


3.本刊主要接受电子版投稿,投稿时请登录本刊网站http://www.cjot.org,点击“审稿投稿”系统,或者直接进入中华医学会主页http://www.cma.org.cn,注册成功后即可投稿。请自留底稿,本刊不退还原稿。


4.投稿清单:投稿同时需①投稿函(推荐信)、医学伦理知情同意书;②审稿费。均通过邮局汇款到编辑部,请勿寄给个人。。


5.投稿时务请附注清楚题名、所有作者、作者单位、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职务、学术专长、单位、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办公室、住宅电话)、传真号码和E-mail等信息。


五、稿件处理有关事项


1.本刊实行以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并实行双盲审稿制度。如作者认为与某位审稿人存在学术上的不同见解,可申请审稿回避。


2.稿件退修: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整理后,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将先通过E-mail发回退修单和修改版稿件,需作者在编辑修改后的版本上根据修改意见作修改,同时签字注明该稿件无一稿两投。


3.“快速通道”的稿件要求


①“快速通道”的定义:对符合“快速通道”要求的论文采用特定审稿流程,在收稿后1个月内就论文审稿结果(“快速通道”栏目发表、按普通稿件处理、退稿)给予答复,对符合要求的论文在收稿后4个月内予以发表。


②“快速通道”论文要求:必须具备创新性、重要性和科学性,该论文的早日公布将对临床和科研工作产生重大影响。


③“快速通道”论文投稿要求:a.作者在投稿前应与编辑部联系说明研究的基本情况。在得到确认后,将论文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并通过特快专递将纸版稿件寄送编辑部。b.稿件应符合本刊稿约的要求并附单位介绍信。c.作者应提供说明论文需要通过“快速通道”发表理由的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图书馆或医学信息研究所等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d.同时有2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至少有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书面推荐意见。e.作者可推荐3~5名审稿专家(需注明其详细联系方法,包括E-mail)供编辑部参考。f.应提供作者的通讯地址、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


④凡要求进入“快速通道”稿件,需交纳审稿费每篇200~400元。汇款至本刊编辑部,附言中请务必注明“快速通道审稿费”。


4.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凡接到本刊收稿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它刊,请先与本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进行如下处理:①刊登撤销该论文及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②向作者所在单位和该领域内的其它科技期刊进行通报;③2年内拒绝发表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或已用其它文种发表过(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的文稿,不属一稿两投,但作者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5.作者对来稿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6.有关费用: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每篇稿件字数在1500字以下50元,1500字以上100元),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减半(需提供会员证复印件)。确认稿件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要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版面费和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它费用中支付。支付以上费用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减免相关费用。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已含其它形式出版稿酬),赠当期杂志(论著类2册,其它1册)。


7.来稿一经接受,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使用授权书,该论文的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网络出版等其它方式出版该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它处。


8.来信请寄: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院《中华创伤骨科杂志》编辑部收,邮政编码:510515,电话:(020)61641748,传真:(020)61360066,E-mail:chinjot@yahoo.com.cn, http://www.cjot.org。请勿寄给个人。